在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,我们应该怎么做?
在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,我们应该怎么做?
答:(1)加强公共卫生意识,保持市容环境整洁;遵守社会公德,共同维护公共秩序。
(2)倡导正气,加强社会监督;积极举报城市脏、乱、差现象,主动劝阻和投诉损害公共卫生、市政设施的行为。
(3)积极参加“创卫”宣传、环境治理、除害防病、卫生清扫、植树绿化等活动,营造良好的“创卫”氛围。
(4)注重个人文明形象,待人礼貌,互助友爱;公共场所不吸烟,不大声喧哗,不当众挖鼻孔、擤鼻涕,咳嗽、打喷嚏时要掩上口鼻。
(5)养成良好卫生习惯,勤洗手、勤洗澡、勤漱口、勤刷牙、勤剪指甲、勤洗衣服。
(6)讲究饮食营养卫生,防止病从口入,不销售、不食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,拒绝马路餐桌。
(7)积极参与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培训,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。
(8)保持居室、房前屋后的整洁卫生;保持室内、楼道整洁卫生,及时清除垃圾、积水,消灭“四害”,不违章饲养畜禽和绿化带垦地种菜现象。
(9)共同维护单位、小区的整洁卫生;单位院内和居民区内不违章建筑,车辆摆放整齐。
(10)做到“十不”:不乱倒垃圾,不乱排污水,不随地吐痰,不乱挂衣物,不乱穿马路、不乱画乱贴,不乱堆乱放,不乱设摊点,不占道经营,不在公共场所吸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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